【接待标准】:
1.交通:长春起止往返机票(含往返机场税)
2.门票:含景点大门票(不含行程中电瓶车及缆车费用,及在行程中标注的另行付费的项目;如因政府原因不开放
的景点,按照旅行社与景区协议价退还门票;岛屿景点因台风或浪大的因素不能开船时,按照旅行社与景
区协议价退还门票)。
3.用车:海南一地空调旅游车,按成团人数调配车辆,保证每人一正座。
4.住宿:海南段全程入住指定酒店双人间、三亚赠送两晚三亚湾海边酒店,不提供自然单间,可以拼住三人间或现补单房差400元/人自理。
5.用餐:4早7正(早餐餐标为8元/人,5点1粥含房费内,不用早餐费用不退;正餐餐标15元/餐/人,其中特别赠送一个特色餐佛家养生自助宴,不含酒水)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7.导游: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带团导游不负责散客机场接送,由专职人员负责机场接送,散客自行办理回程登机手续)。
9.儿童: 12岁以下儿童不占床只收取当地旅游车位费及半价餐费250元/人,发生其他费用另行付费;12岁以上儿童收费同成人。
【费用不含】:
行程中所列自费景点,航空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景区内索道费、电瓶车费,自由活动期间餐费、车费
【友情提示】:
兴隆歌舞150元/人、乘船夜游三亚湾158元/人、田园鱼疗195元/人、“印象海南岛”大型表演238元/人
【购物安排】:(全程2个购物店)
三 亚:世纪昌源水晶博览中心(60分钟),聚茗阁茶艺表演(60分钟);
【接待约定】:
A. 海南省执行省交通厅下属旅游车调度中心统一调车,实行电脑滚动调车,具体车况旅行社无法掌控,只能确保一人一正座,如需加大车型,须补多出的车位差价,26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请务必提前告诉客人,由此而造成的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
B. 凡持有军官证、老年证、导游证、学生证、记者证等证件客人均不享受任何团队优惠政策,为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C. 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D. 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用合同形式说明),但游客可自由选择参与,不参与的游客,
需在景区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客人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自由活动,并能够注意控制风险的事项,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原则: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潜水和水上娱乐项目及晚间另行付费项目可不遵循此原则)。
停留时间:“是指到达景点后下车开始,至游览结束后上车为止的时间”。
E. 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
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I. 客人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告之所持登机证件上的准确名字及证件号码,如因客人原因造成无法登机,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J. 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返程后7天内投诉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
K. 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
切损失由客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