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标准:
1.交通:长春/长沙/长春往返机票,张家界/柳州火车硬卧(非空调),桂林/长沙火车硬卧或汽卧
2.门票:所含景点第一门票
3.用车:当地空调旅游车
4.住宿:独卫独浴双标间(若产生单男单女安排三人间、加床,或客人自行补足单房差)
5.用餐:7早10正(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不含酒水,不足十人按标准团餐安排,菜量适中)
6.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7.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费用不含:
天子山索道单程52元,十里画廊小火车单程23元、往返33元,百龙观光电梯单程56元,魅力湘西歌舞表演或
张家界大剧院表演180元,宝峰湖130元,袁家寨子128元,龙王洞120元,古东瀑布120元,漂流遇龙河150
元,世外桃源80元,银子岩100元,大榕树、月亮山40元,印象刘三姐208元;航空保险,旅游人身意外险,
景区内索道、电瓶车等小交通费用,自由活动期间餐、车、导服费用,游客自愿参加项目及一切私人消费。
特别说明(请参团客人仔细阅读):
1、旅行社所出机票为团队低折扣机票,一经开出,一律不得签转、更改、退票!
2、游客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登机(16周岁以下儿童需携带户口簿原件、16岁以上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对不携带有效证件而产生被拒绝登机等现象由本人负责;请按照出团通知时间准时到达指定集合地点等候,逾时
不侯,作自动放弃出团处理;
3、根据航班、车次等原因,在景点不减,接待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旅行社有权更改行程次序及住宿地;如遇天气自然灾害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政策性调价、政府行为,所产生费用需由游客自行承担;
4、对游客在行程中自动放弃景点、用餐、住宿等情况,所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退还,未经我公司同意游客不得擅自离团;
5、对住宿安排时所产生单男、单女的情况,导游有权调配房间(可安排三人间、加床、插住、拆分夫妻房或客人自行补足单房差);
6、客人投诉我社以意见反馈单为准,有问题请当地处理、调整,口头及其他形式我社概不处理,望谅解。
接待约定(请参团客人仔细阅读):
1、湖南、广西地区旅游车资源相对匮乏,旅游用车可以是套团使用的,但必须是由旅行社委派正规的车队统一调车,而且都是具备旅游牌照的专业用车,车况也是在规定范围内的,只能确保一人一正座,由此而造成的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
2、持有优免证件的客人在享受景区优惠政策时视景区的具体要求而定,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但自费景点无优免;
3、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执行,如客人所持行程内容与所签合同行程内容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4、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包括门票及车费、司导服务费(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用合同形式说明),游客可自由选择参与,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客人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须掌握原则,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晚间另行付费项目可不遵循此原则);
5、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9、团队上下山步行的具体时间会因为天气原因及客人的身体素质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大约估计的时间也许会有不同,客人因此而产生的投诉我社概不受理;
10、如时间紧张,导游有权减少另行付费项目或购物次数;
11、维权事宜注意:客人必须填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由,请组团社在收客的时候告诉各位游客必须认真仔细填写,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